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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学院信息员管理制度

作者:职业学院党总支 时间:2020-09-15 点击数:

闽电大职党发〔2020〕5号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学院信息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信息宣传工作,形成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扩大学院的影响力,推进学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条件和职责
 (一)信息员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文字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勤于钻研问题。

(二)工作职责

1.真实、及时、定期采集报送本科系的新闻信息,提供相关新闻线索和舆情信息,完成相关宣传报道材料撰写。

2.信息采集可采用文字、录音、摄像、摄影,并按要求格式进行排版。

3.参加相关的培训和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二)学院党建工作、支部活动、党员风采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三)上级领导参加学院有关会议、检查指导工作等重要活动,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四)面向广大师生,彰显学院立德树人办学理念,真实反映学院在改革发展中有关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服务社会、团学活动、文明风采、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创新理念,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五)在学院改革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六)其他有利于展示学院良好形象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

三、工作要求

1.准确把握学院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采集报送信息。

2.立足学院实际,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要善于总结提炼学院教育教学等工作中的特色经验。

3.经常深入教育教学一线调研,掌握实情,采集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时效性强。

4.信息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项工作的,应及时反馈并补充推荐合适人选。

5.信息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从学院网站后台报送,严格实行三审制度。

五、考核计分奖励方法

1.各科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全年不少于10条。每报1条信息得1分,被学校网站采用得5分,每篇奖励50元;被省级新闻媒体、网站采用得10分,每篇奖励200元;被国家级新闻媒体、网站采用得30分,每篇奖励500元。以上计分、奖励不重复,同时被多家网站采用的,以最高一级标准计分、奖励,每学期各科室奖励以1000元封顶。

2.将信息员报送信息情况和信息的最终累计得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部门工作考核中,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连续三个月未报送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每学期末,评选3个信息工作先进部门,评选5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对获奖部门和个人均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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